尊敬的全市燃气用户:
您们好!
燃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给您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使用不当或者管理不善,极易导致各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会损害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会对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危害。正确规范使用燃气,有效预防燃气事故发生是您应尽的社会责任。为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使用燃气过程中,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居民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气具应当使用国标燃气专用金属波纹软管连接及紧急切断阀等装置。二、燃气波纹管与燃具连接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m,不得短于50公分,不得穿过墙、楼板、天花板、门和窗;经常检查燃气灶具两端连接是否牢固,避免连接管松动、脱落造成燃气泄漏。三、使用燃气时要注意通风,厨房应独立设置门窗。用气完毕后,应先关闭灶具开关,再关闭灶前阀,节假日外出或长时间不使用燃气要关闭进气总阀门,防止漏气造成事故。四、发现燃气泄漏现象。要立即关闭阀门,开窗通风,严禁开灯、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到户外拨打燃气报警电话。燃气用户要及时更换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应选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燃烧器具。燃气具铭牌上标示的燃气类别应与供应的燃气类别一致。五、燃气热水器不得设置在室内。燃气采暖热水炉和半密闭式热水器严禁设置在浴室、卫生间内。六、燃气用户应积极配合入户安全检查。各燃气企业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用户,燃气公司有权停止供(送)气。七、餐饮单位用户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单位用气场所基本要求:1.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供应液化石油气。2.灶具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带熄火保护装置的液化气商用灶具,严禁使用三无产品,严禁私改三通。3.报警器要安装在距地面30公分处,要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4.十层及以上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和通风不良的场所严禁储存、使用液化石油气。5.用气场所存放气瓶数量不得超过 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储总重量不得超420千克。6.用完后的空瓶一定要拧紧上部的总阀门,并立即通知销售商及时清运走,严禁液化石油气用户长时间储存。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居家安全,从燃气安全开始!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您正确使用燃气,及时排查隐患,共同营造安全可靠用气环境。如遇到燃气泄漏等突发事故,请注意四点:一是保持冷静,开窗通风;二是关闭阀门,切断气源;三是切勿动用电器、明火、接打手机;四是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请专业人员进行抢修或拨打110、119进行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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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