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1-3)整改措施完成
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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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昌都市生活垃圾分类不彻底,运行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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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经核查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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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加大全市67个未建设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乡镇项目申报力度,逐步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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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指导各县(区)紧盯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和项目申报要求,加大全市67个未建设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乡镇项目申报力度,逐步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委、政府;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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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昌都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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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柳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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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8995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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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目前,已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的储备和申报,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同时,紧盯政策导向,积极通过中央预算内、中长期国债等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目前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部纳入“十五五”规划,待项目建设资金下达后立即开展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