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1-2)整改措施完成
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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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昌都市生活垃圾分类不彻底,运行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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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经核查情况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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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规范昌都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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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按照《西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导则》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对昌都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验收,并按规范要求开展地下水、大气、土壤监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投资集团;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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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昌都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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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柳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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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8995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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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2024年10月15日,市住建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解决昌都市第二垃圾填埋场项目整治资金的请示》。经2024年10月18日第二届昌都市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要求市住建局充分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抓紧启动昌都市第二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地质勘查、初设代可研等前期工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二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已组织第三方分别于2023年9月进行了地下水检测,2024年1月进行了地下水和无组织废气检测,2024年4月29日、7月30日、9月11日、10月9日按要求进行了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目前,昌都市第二垃圾填埋场整治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验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