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城市管理局
根据《西藏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报告如下。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2025年,昌都市城市管理局持续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执法主体及人员配置,昌都市城市管理局现有执法主体名称:昌都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岗位:执法监督科;持有执法证人员25人,其中在岗25人。
(二)执法能力建设与培训,2025年开展执法人员培训2次,内容为《2025年度城市管理综合业务培训》《固体废物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能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以缓解基层专业人才短缺压力。
二、行政执法案件及监督情况
2025年,昌都市城市管理局聚焦环卫管理、生活与建筑垃圾治理等核心职责,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全年未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及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决定,未产生需移送司法机关的刑事案件,也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受理与办理情况
全年通过各类渠道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及求助事项 42起,均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根据事项性质和处置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线下现场处置类(2起):针对需现场核查执法的举报,均及时联动属地管理部门处理。一是装修垃圾乱丢乱放,经现场核查,已督导责任区域(卡若区)城市管理部门完成清理整改。二是门店装修未办理装修许可,经联合卡若区城市管理部门现场核查与指导,已责令当事人停工整改,并办理装修许可。
线上协调办理类(40起):针对涉及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等方面的群众求助与一般投诉,共40起,均已通过电话协调、远程指导等方式按时处理完毕。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也未发生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昌都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