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
一、许可事项名称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许可对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三、许可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 671 号令)第 101 项。
(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第二条、第七条。
四、许可内容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因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及居民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等建筑垃圾的处置许可。
五、受理条件及申请资料
(一)受理条件
建设施工场地出口按照净车出场的相关要求建设洗车作业平台和防污降尘等配套设施并能有效使用。
(二)申请资料
1.《昌都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2.《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方案编制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要求,内容包括申报单位主体信息、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建筑垃圾产生量、源头减量措施、分类收集与存放措施、处置利用方式和计划、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3.合同。包含消纳处置合同(由建设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与经核准的处置场地业主单位签订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合同或经审批的生态修复、植被恢复等项目方签订接纳合同)、建筑垃圾运输合同(由建设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有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参运建筑垃圾车辆明细)。
以上材料中处置核准申请表提供原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消纳处置合同、建筑垃圾运输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在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对涉及工程规划、工程施工、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等需办理行政许可的事项,由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许可审批手续。
(三)例外情形
1.因抢险、救灾等应急措施需要紧急处置建筑垃圾的,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在处置前应向所在县(区)城市管理部门报备。
2.拆违覆绿、社区提质和存在特殊情形的重大项目等工程无法按上述要求提供申请资料的,由建设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书面函件并按程序“一事一议”审批办理。
3.因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受限需临时性施工处置建筑垃圾建设洗车作业平台的,在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经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出具同意意见,可以通过备案的方式处置建筑垃圾;在申请人完成洗车作业平台建设并经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
4.其他特殊情形,由建设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书面函件并按程序“一事一议”审批办理。
(四)相关申请资料向区(县)级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提交。
六、许可期限
20个自然日
七、许可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县(区)级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工作人员收到建筑垃圾处置申请后,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1)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事项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事项依法属于职权范围内,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4)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批决定
1.岗位责任人: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及行政审批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审核意见及许可有关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意见,行政审批领导作出决定。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三)制证与领取
1.岗位责任人: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审批决定。
(1)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许可的,制作《XX县(区)消纳场所主管部门关于xx项目建筑垃圾受纳的意见》,并告知领取。
(2)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法定材料不予行政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办理时限:即时
八、延续与变更
(一)申请人要求延续与变更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有关事项的,应向所在地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昌都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变更申报单位或确需延期的需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再次提出勘察意见。
(三)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业务科室提出审核意见报送本部门行政审批领导决定。
(四)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决定依法办理。
(五)具体情形规定与要求。
1.要求变更建设单位的,需提供项目土地权属变更证明材料或建设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2.要求变更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需提交建设单位与新的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原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再作为申报单位。
3.要求变更建筑垃圾处置申报量的,需提供相关部门核准的变更证明资料。
4.要求变更或增加处置场地的,需填写申请表,提供新签订的消纳处置合同及新处置场地的合法性证明材料(批复文件或审批表)。
5.许可证有效期内核准的运输车辆不得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重新办理处置核准。
6.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有效期限的,需按首次办理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九、许可后监督检查及管理
(一)批后监管。行政许可办结后,县(区)级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将准予许可的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信息进行台账登记,并于每月月底定期向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县(区)级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负责许可后建筑垃圾处置的日常监管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二)资料归档。县(区)级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按要求及时归档。
(三)公示公开。建设单位须在工程项目出口处明显位置张贴公布行政许可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十、其它
(一)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审批过程中存在常规行政许可以外特殊事项的,由县(区)级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提出会议申请,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如涉及到其他相关部门职能的,召开联席会议按照 “一事一议”研究确定。
(二)对违反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不按要求、不按程序,履职不到位的,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昌都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居民装修依据“便民高效”原则,按程序填报《昌都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渣土车辆准运证明申请材料》《受纳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即可。
附件: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材料
一、实施机构及申请主体
实施机构:工程所在地的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
申请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四)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五)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六)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三、申请材料样表
附件:1-1.昌都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1-2.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表、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示范文本
1-3.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参考)
1-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参考)
1-5.渣土车辆准运证明申请材料
1-6.受纳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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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昌都市(运输企业)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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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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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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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种类: |
□装修垃圾 |
□拆除垃圾 |
□工程渣土 |
□工程泥浆 |
□工程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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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总量(m3): |
运输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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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盖章): |
产生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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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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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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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盖章): |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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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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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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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利用方式: |
□基础回填 |
□绿化用土 |
□资源化利用 |
□低洼地改造 |
□废弃 回填 |
□其他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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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总量(m3): |
运输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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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盖章): |
处置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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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完成一个项目,填报一份。
2.由运输单位将此联单交至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所在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存档。
3.跨区域运输城市建筑垃圾的,须征求受纳地县级以上消纳场所主管部门同意。
附件1-2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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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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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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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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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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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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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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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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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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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表附件 |
(工程名称)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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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概要(一)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概要(二) |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存放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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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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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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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处理方式: 1.工程弃土(渣土及级配砂石)类: (1)现场回用量: m3, 暂存地点: (2)外运利用量: m3, (3)外运处理量: m3, 处理地点: 2.施工垃圾及拆除垃圾类: 处理量: m3, 处理地点: 3.装修垃圾类: 处理量: m3, 处理地点:
合计: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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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承诺 |
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相关核准确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场所进行运输,规范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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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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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意见:
现场勘验人员签字:
备案受理单位:(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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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面打印)
(工程名称)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示范文本(试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一、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6.《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
7.设计文件及图纸
二、编制目的
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有效防治建筑垃圾污染,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促进建筑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定本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三、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址:
四、建筑垃圾的范围
(一)建筑垃圾定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固体废物。
(二)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置的具体种类:
(三)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数量:
五、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一)建筑垃圾管理小组负责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确保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二)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 员:xxx、xxx、xxx、xxx
(三)建筑垃圾管理小组岗位职责
1.管理小组组长
组长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管理小组例会。
2.管理小组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管理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
3.管理小组组员
负责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管理小组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六、建筑垃圾减量措施与目标(结合实际制定)
(一)通过深化施工图纸、优化施工方案、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1.在不降低设计标准、不影响设计功能的前提下,与设计人员充分沟通,合理优化、深化原设计,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拆改、变更产生建筑垃圾。
2.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工地围挡、大门、工具棚、安全防护栏杆等临时设施推广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
3.优化施工方案,合理确定施工工序,实现精细化管理。
(二)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物资采购、运输计划,选择合适的储存地点和储存方式,全面加强采购、运输、加工、安装的过程管理。鼓励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
(三)采用成品窨井、装配式机房、集成化厨卫等部品部件,实现工厂化预制、整体化安装。
(四)结合施工工艺要求及管理人员实际施工经验,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预制下料排版及虚拟装配,进一步提升原材料整材利用率,精准投料,避免施工现场临时加工产生大量余料。
(五)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严把施工质量关,强化各工序质量管控,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或修补。加强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避免二次损坏。
(六)结合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全过程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与施工现场各项管理的有机结合。
(七)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可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
七、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措施(结合实际制定)
(一)制定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垃圾具体分类,分时段、分部位、分种类收集存放要求,各单位各区域建筑垃圾管理责任,台账管理要求等。
(二)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分类收集及存放。
1.结合土方回填对土质的要求及场地布置情况,规划现场渣土暂时存放场地。对临时存放的工程渣土做好覆盖,并确保安全稳定。
2.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排入泥浆池集中堆放,泥浆池使用不透水、可周转的材料制作。
(三)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分类收集及存放。
1.设置垃圾相对固定收集点,用于临时堆放。
2.根据垃圾尺寸及质量,采用人工、机械相结合的方法科学收集,提升收集效率。
3.设置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混合类等垃圾的堆放池,用于垃圾外运之前或再次利用之前临时存放。易飞扬的垃圾堆放池应封闭。垃圾堆放池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率高的材料建造。
4.垃圾收集点及堆放池周边设置标识标牌,并采取喷淋、覆盖等防尘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四)施工现场产生的可能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例如废矿物油、废粘合剂、废密封剂、废石棉、沾染化学品的包装桶等,依法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弃物,还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收集、贮存和转移处理。
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措施和目标(结合实际制定)
(一)建筑垃圾应遵循因地制宜、分类利用的原则,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二)具备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能力的施工单位,应根据场地条件,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加工区及产品储存区,提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水平及再生产品质量。
(三)工程渣土、工程泥浆采取土质改良措施,符合回填土质要求的,可用于土方回填。
(四)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求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
(五)工程垃圾中金属类垃圾的就地处置,宜通过简单加工,作为施工材料或工具,直接回用于工程,如废钢筋可通过切割焊接,加工成马凳筋、预制地坪配筋等进行场内周转利用;或通过机械接长,加工成钢筋网片,用于场地洗车槽、工具式厕所、防护门、排水沟等。
九、建筑垃圾运输
(一)运输单位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明或营运证,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备案手续。
1.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称:
2.车辆数量、牌照、驾驶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可另附件)
(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密闭运输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建筑垃圾运输采取密闭方式,工程泥浆运输采用密闭罐车,其他建筑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厢式货车。
(三)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
(四)车辆驾驶室顶加装专用灯箱。
(五)车容车貌保持干净整洁,建筑垃圾运输工具容貌整洁、标志齐全,车辆底盘、车轮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并定期维护保养。
(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建筑垃圾。具体执行以下要求: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路线,执行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管理部门规定路线。
3.及时填写《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待运输项目完成后,根据《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单》形成转运联单,运输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转运联单整理交至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所在区县城市管理部门存档。
十、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措施(结合实际制定)
(一)施工现场难以就地利用的建筑垃圾,制定合理的消防、防腐及环保措施,并按相关要求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及时遮盖,采取定时撒水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堆放区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存储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高出地坪不超过3m。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高于周围场地至少0.15m,四周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堆放区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二)外运工作及外运车辆采取防遗撒、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应配合履行本市启动大气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的各项措施。
(三)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污泥、河道疏浚底泥、工业垃圾和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抛洒建筑垃圾。
(四)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恢复原有地貌,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处理。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垃圾、废弃土等,及时清运至规定地点。全部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清理,恢复原有地貌。
十一、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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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产生量(m3) |
外运量(m3) |
清运时间 |
运输方式 |
运输单位 |
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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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渣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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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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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回填量: m3,场所: ②消纳量: m3,场所: ③综合利用量: m3,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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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泥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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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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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回填量: m3,场所: ②消纳量: m3,场所: ③综合利用量: m3,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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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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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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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回填量: m3,场所: ②消纳量: m3,场所: ③综合利用量: m3,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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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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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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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回填量: m3,场所: ②消纳量: m3,场所: ③综合利用量: m3,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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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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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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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回填量: m3,场所: ②消纳量: m3,场所: ③综合利用量: m3,场所: |
备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清运时间、运输单位处绘制表格增加行数填写多个运输信息。
附件1-3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参考)
甲方:
乙方:
1.为了顺利完成(_________________)的渣土运输工作,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此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2.乙方服从甲方指挥,及时完成甲方交给的土方工程施工任务,协调处理好各四周邻居及相关单位关系,按相关单位的要求清扫好土方拉运过程中洒落在城市路面上的渣土等。
3.合同价格:
本合同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含税综合单价按 元/m³(大写: )计算,甲方支付的工程款由乙方出具等额发票( %的专用发票)。土方工程完毕后,工程款结清(工程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价格以结算为准)。
4.渣土工程施工作业时间:---年---月---日起至本工程开挖外运结束。
5.乙方应爱护好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并注意保护各种树木,文明施工。如有损坏双倍赔偿,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如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工程完成结算完毕后,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1-4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参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开槽弃土、混合渣土、建筑垃圾倾倒等相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项目名称:
施工性质:拆除 / 开槽 / 回填余土外运
渣土总量________立方米,处置方量:________立方米。
项目地点:
车辆运输路线: 至XXXXXXXXX 处置。
计划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甲方负责提供开槽弃土、混合渣土、建筑垃圾处置填埋场地服务及设施服务,并配备管理人员。
二、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的场地内运输、倾倒建筑垃圾,向甲方支付建筑垃圾倾倒场地服务费用。
三、甲方场地: 。
甲方提供的场地能够满足乙方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排放数量要求。
四、收费及付款方式:
1.开槽弃土、混合渣土、建筑垃圾按车收取服务费,每车: 元,乙方本次购卸车票: 张,票号: 至 ,本次购票方量: 立方米(按15立方米/车计),乙方应先向甲方缴费购卸车票后,凭票入场卸车。
2.本次购票仅用于本合同使用,不得借用、转卖及挪作其他工程使用;本工程项目计划工期内如遇雨雪等极端天气、重污染天气环保响应、重大行政活动等造成的超期可作为卸车票延期使用的依据,延期至以甲方告知具备进场条件为准,乙方必须到甲方处办理延期手续后,方可继续使用,拆除、开槽或回填余土外运结束后剩余卸车票作废。
3.乙方必须提供与施工方的承运建筑垃圾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购票,乙方合同约定的其他建筑垃圾消纳场地不予销售卸车票。
4.付款方式:乙方购票须对公转账;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5.乙方付款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车辆进出甲方场地严格执行一车一票规定,无票车辆禁止进入场地;
六、车辆进入场地后不得乱停乱卸,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卸车。
七、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及在甲方场地内发生车辆倾翻、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必须保证只倾倒开槽弃土、混合渣土、建筑垃圾,不得倾倒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和其它有害垃圾。如发现倾倒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和其他有害垃圾,甲方立即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所产生的处理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如发生争议,协商友好解决。
十、本合同由乙方向相关部门提供。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虚假合同,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本合同涂改无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5
渣土车辆准运证明申请材料
一、实施机构及申请主体
实施机构:工程所在地的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
申请主体: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二、申请条件
本县(区)已备案的运输企业及车辆。
三、申请材料
(一)县(区)城市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原件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渣土车辆准运证明办理备案表》。
四、申请材料样表
附件1-5-1:渣土车辆准运证明办理备案表
附件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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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辆准运证明办理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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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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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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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土方量 |
m3 |
上批运出 土方量 |
m3 |
剩余 土方量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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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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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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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纳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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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申请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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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 )公司(盖章)申请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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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 )公司(盖章)申请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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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 )公司(盖章)申请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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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公司盖章 |
经办人签字: |
甲方公司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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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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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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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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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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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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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6
(模板示例)
XX县(区)消纳场所主管部门
关于xx项目建筑垃圾受纳的意见
关于 项目,计划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 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将 m3建筑垃圾(类型: )运往我辖区 消纳场所。我单位已知悉并同意受纳。
XX县(区)消纳场所主管部门名称
20XX年X月X日